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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3-04-02 13:50:24     浏览次数:5401
 

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组织申报

首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的通知

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:

近日,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《关于开展首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的通知》,明确了奖项设置、申报条件、申报渠道、申报程序和工作要求。为做好首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申报工作,特通知要求下:

1.要高度重视。首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,是贯彻落实国务院《质量发展纲要(2011-2020年)》,完善国家质量奖励制度,推进质量强国建设,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具体举措;是国务院办公厅《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》的明确要求。各级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首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申报工作,确保推荐出代表本地区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和个人参加“中国质量奖”评选表彰,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要求,高质按时做好这项工作。

2.要认真组织申报工作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,要认真做好首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宣传、动员和部署工作;要认真对照申报条件,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和个人申报,原则上在获得省长质量奖(含提名奖)的企业和个人中选报。同时组织好本地区争创中国质量奖的培育工作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可直接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。

3.要认真撰写申报材料。要仔细阅读中国质量奖组织和个人申报表填报说明,认真撰写自我评价报告,实事求是提供申报所需的各种证实性材料。所填数据及提供资料必须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、完整。申报表、自我评价报告、证实性材料要报送4份书面材料(装订成一册)以及2份书面材料电子版。

4.要按时报送申报材料。申报组织和个人的申报材料于2013年5月8日前报送省局质量兴省办公室。兴省办对组织和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、公示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,上报国家质检总局。

联系人:靳明义  国燕燕

电  话:0531-89012335  89012338

邮  箱:sdzhiliangjiang@163.com

地  址: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

附:质检总局关于开展首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的通知

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

2013年3月27日

下载附件: 质检总局通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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